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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职教集团(联盟):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组织职教集团(联盟)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http://jthpt.chinazy.org)填报相关数据和案例,经请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意,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数据填报相关工作,填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25日。
联系方式:
平台运营中心:
刘美艳、李小伟:010-64929239,010-88504118;
职成司综改处:
卢昊:010-66097741。



平台运营中心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