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成员风采» 其他组织»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地址位于素有“油海上的煤城”之称的乌鲁木齐,乌鲁木齐 解放南路346号,我单位主要提供新闻出版行业管理。

主要职责

(一)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拟定自治区新闻出版业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治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自治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自治区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出版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自治区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定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八)拟订自治区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自治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自治区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全区新闻违法违规活动。

(十)负责自治区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自治区著作权管理工作。协助国家版权局,查处有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折叠编辑本段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翻译、修志、督查、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工作,承办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起草和重大调研工作。

(二)综合业务处

组织协调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单位、有关出版物复制单位和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媒体分支机构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承办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审核工作;承担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出版产业发展处(财务处)

研究拟订自治区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制定自治区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报业、出版和发行集团改革方案的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四)新闻报刊处

拟定自治区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管;承办报纸和期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调控报刊结构和刊号总量;承担自治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五)图书出版管理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拟订自治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和互联网出版、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区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审查自治区进口的音像制品;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核;组织调控自治区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总量;拟订自治区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科技进步工作;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

拟定自治区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负责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和发行进行监管,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区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

(七)版权管理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拟订自治区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政策;组织推进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设立自治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审核并指导其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办著作权涉外条约有关事宜;协调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承办自治区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自治区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负责境外出版物来疆展览、展销和进口的管理工作;制定自治区出版"走出去"规划,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出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折叠编辑本段人员编制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3名。其中:局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2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领导职数1名)。

自治区纪委(监察室)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另文下达。

折叠编辑本段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自治区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自治区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三)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

(四)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在审核、审批出版单位的设立、更名、调整与撤销等事项时,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要事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机构编制事项由申办单位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